你們在幫一個可能不想讓你成功的客戶做策略——格威賣一台 Coway 比賣兩台 OASIS 更賺錢。
反直覺觀點:「冰水」不是消費者主動搜尋的需求,而是被 BRITA 創造出來的。如果 BRITA 沒推 Cube Cool,消費者本來不會想到「飲水機要有冰水」。
跟著 BRITA 定義的賽道打,OASIS 永遠是追趕者。
反直覺觀點:租屋族選擇的不是「免安裝飲水機」,是「不花這筆錢」。他們的替代品是:煮開水、BRITA 濾水壺、買瓶裝水。
NT$9,000 對月薪 NT$40,000 的租屋族是 2.25% 月薪。他們更可能的選擇是 NT$500 的 BRITA 濾水壺。
反直覺觀點:KOL 適合「讓已經有購買意圖的人選擇你」,不適合「創造購買意圖」。
如果消費者本來不想買飲水機,看再多 KOL 開箱也不會買。你需要的是「觸發購買動機」的內容,不是「產品評測」。
格威的商業邏輯:
格威讓你成功的動機在哪裡?
恆隆行體系裡,OASIS 可以是 Dyson/Coway 的「入門帶路」品牌。但格威作為 Coway 代理商,OASIS 是他的「內部競爭者」。
OASIS 最現實的出路不是做品牌,是做 momo/蝦皮的「平台演算法優化」+ 關鍵字廣告。
不要花 NT$430 萬做品牌,花 NT$100 萬做電商流量效率優化,可能賣更多台。
如果 OASIS 在台灣的真正角色是「Coway 的帶路雞」,那你們的策略是在幫客戶還是在害客戶?
把 OASIS 做起來,可能讓格威發現「原來 OASIS 也能賣」,然後把你的策略複製給自己的行銷團隊。
這份策略可能成功,但成功了也不一定對廣告公司好——因為你的客戶可能不希望你成功得太成功。
Joker 變數 X | 2026-02-03